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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18-05-14 00:00:0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后将最终1位候选人材料上报至教育厅。具体推选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附件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一式1份,电子版1份)及附件3《hahabet博弈首选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一式1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中“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由所在单位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50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填写在附件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详见附件1中的表格样式)。由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400字以内,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样式进行填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传至邮箱:jzyd_rsc@126.com

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于517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报送至人事处(主校区机关楼207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46735064673081

联系人:马春宇、张微

 

附件:相关文件及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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