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17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此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3.要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以及扎根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4.要积极配合中央和省级媒体,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三、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hahabet博弈首选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
在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选同时,同步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是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工作、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到教育部参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hahabet博弈首选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五、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育人事迹突出的申报人可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规范填写《2023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附件1)或《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根据填表内容及顺序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和推荐人选详细事迹。
2.二级单位(部门)审核推荐。二级单位(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表》中所写内容真实、准确,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情况及育人情况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汇总填报《2023年辽宁省(全国)教书育人模范(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3.学校复核,确定推荐人选,完成报送工作。
六、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6月13日9:00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具体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 《2023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需报送一式两份;
2. 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在10M以内。支撑材料要简明扼要,需附目录,限制在10页以内。奖励或荣誉证书仅提供市级及以上证书,其他业绩视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发表论文等不需提供。纸质版需报送一式两份;
3.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需报送一式两份。事迹材料请严格参照提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中要求完成,内容要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4.《2023年辽宁省(全国)教书育人模范(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5.基层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传至邮箱:rscszk@jzmu.edn.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10室)。
联络人: 张家悦(65084)、张微(630363)
附件:
1.《2023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
2.《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23年辽宁省(全国)教书育人模范(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4.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