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锦州市第五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活动的通知》(锦人社〔2022〕15号)和《关于锦州市第五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hahabet博弈首选将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学科和专业梯队建设,培养造就适应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各学科专业领域中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加速全市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地域实际,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原则;
2.鼓励创新、突出业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专业平衡、动态发展的原则;
5.梯次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和名额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副厅局级以上干部除外。
全市共选拔出市级学术和技术领军人10名、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0名、市级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0名、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00名。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必须具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严谨求实、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必须具有虚心好学、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作风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正常从事本职工作。
(二)“市级学术和技术领军人”推荐条件
1.各县(市、区)、市直、中省直有关单位在职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及以上层次;
2.来锦创业、就业、工作(或签订劳动协议“柔性”引进)的省部级领军人才(含)以上人员。
3.组织指导、主持参与本学科的重点科研攻关的重大技术开发课题项目,解决关键性问题,发挥重要作用,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显著。曾获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主要完成者)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
2.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对学科、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准确把握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能组织指导本学科的重点科研攻关的重大技术开发课题项目;
3.在本学科领域中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理论研究、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教育教学和教练执训等领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条件,参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条件,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文化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四)“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者)等科技成果奖励(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著作,在省、市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课题,能了解掌握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需要提出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制定可行的科研方案;
3.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开发成果;
4.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教育教学和教练执训等领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条件,参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条件,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文化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做出重要贡献。
(五)“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需在本专业、学科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获得过市厅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发展潜力;
2.主持参与市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3.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在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4.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教育教学和教练执训等领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条件,参照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条件,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文化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有一定实践经验,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同等情况下,锦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选拔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
1.符合锦州市“6+1”产业(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布局,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3.勇于技术革新,在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
四、选拔方式
本次评选工作,实行“选任制”和“晋升制”。具体如下:
(一)学术和技术领军人的选拔工作采取“选任制”。即在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中遴选产生。
(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采取“晋升制”。即“基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晋升“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晋升“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三)未取得下一层级带头人称号(领军人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上一层级的带头人。未取得基础(后备)带头人称号,申报后备(市级)带头人称号的,但已聘任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也可申报,比例不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25%。
五、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和有关表格材料。
(二)各二级单位(部门)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依据选拔条件审查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对业绩材料。
(三)职能部门审核。由相关部门依据选拔条件审查申报材料;由综合监察室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
(四)专家推荐与公示。
(五)报送材料至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材料报送要求
本批次选拔的赋分内容为从事本专业学科最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项目、论文论著及工作业绩。2017年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个人荣誉等作为参考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表》《承诺书》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学术及技术业绩。主要包括获得的各项专利、科技奖励、新产品奖、优秀论文奖等,发表的著作、论文和创造效益等情况;第三部分个人荣誉。主要包括获得的劳动模范、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个人荣誉。
以上三部分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传至jzyd_rsc@126.com。装订原则是先专业后综合顺序,并按国家、省、市级由高到低排序。
除上述两套材料外,申报人所有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等材料的原件,也按照顺序排列,装在档案袋内,待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审核后返回。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7月7日上午8:30-11:30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10室),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络人:张微(630363) 张家悦(6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