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2019﹞187号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材料上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22日17:00前将材料上报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07室)
岗位需求:详见附件或相关网站
推荐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下载《教师个人申请》(附件2)提交至基层单位审核。
(二)基层单位推荐初审
教师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属基层单位,由基层单位推荐初审后,统一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上报材料需注明单位推荐意见。
注:若本单位推荐教师获批派出后,在该教师派出期间,该基层单位不得上报该岗位用人计划。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初步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工作需要指导推荐人选,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及推荐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联络人:张微 杨倩
联络电话:4673081
相关下载:
1.教育厅文件
2.教师个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