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有关驻锦高校博士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等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锦州市政策
高校博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在博士或博士子女户籍所在区域内或高校所在区域内自主选择学校。
二、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的博士研究生(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中有子女需在2021年9月入小学或初中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博士子女享受入学优待对象汇总表,纸质版请单位(部门)盖章后报送,电子版传至邮箱;
2.申请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0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zyd_rsc@126.com。
联系人:张微 (630363); 谷云峰(64574)
附件:博士子女享受入学优待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