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工作,确保人事数据信息准确性和对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现拟开展一次对职工继续教育学历清查与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未经学校备案的校部在岗职工工作期间攻读学历学位信息
二、认定内容
1、已毕业职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籍材料
2、在读职工录取通知书等攻读学历学位信息
三、认定流程
已毕业的申请备案人员,经个人申请,提交备案申请材料,所在单位复核,在个人申请材料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
在读的申请备案的人员,填写学校攻读学位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按照表中流程进行意见签署,最后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
所有备案人员均须按照《hahabet博弈首选在职职工攻读学位规定》(锦医大校字〔2021〕78号)文件进行管理。学籍材料需由职工攻读学位的院校提供,密封转交。学历学位材料需提供学历学位原件与学信网查询报告。
四、报送工作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9月13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07室)
联络人:张微 、郝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