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工作,确保人事数据信息准确性,现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清查与备案工作。
一、认定范围
学校职工中各类各层次继续教育学历在读人员信息和未经学校备案的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信息。
职工范围包括:校部在编人员、公开招聘的编制外人员、合同岗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认定内容
各单位(部门)请认真核查职工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情况,并汇总《职工学历学位进修情况信息表》(附件1),对职工申报、在读、毕业、延期等信息要做到及时的、准确的掌握。对职工脱产进修期间的不在岗信息,务必要准确的体现在历年部门考勤内。
未经学校备案的人员,除填报上述信息外,还需按情况提供:1.已毕业且未备案的,本人需向学校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籍材料,经个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附件2),所在单位复核,由单位负责人给出备案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2.在读且未备案的,本人需向学校提供录取通知书等攻读学历学位信息,填写《攻读学位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按照表中流程进行意见签署,最后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核。
三、其他说明
学校职工的继续教育均应按照《hahabet博弈首选在职职工攻读学位规定》(锦医大校字〔2021〕78号)(附件3)文件要求进行管理。个人学籍材料应转交至学校人事处备案,且为各自继续教育院校提供的密封档案。毕业后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请携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各单位公章)及学信网查询报告进行备案。
四、报送工作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2年5月9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10室),电子版传至jzyd_rsc@126.com
联络人:张家悦、张 微